关于上报各单位兼职档案管理员的通知

时间:2002-11-06浏览:3设置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院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新的档案管理工作网络体系,现需各单位上报本单位兼职档案管理员一名。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须于2002年11月12日前把名单报院长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0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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