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软件)专业(080901)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数学与自然科学基础知识,以及计算机软件设计与开发基础理论,掌握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所需的相关学科知识和管理知识,受到科学实验、创造性思维及新一代移动互联网软件开发的基本训练,掌握新一代移动互联网软件开发的基本技能与方法,能够从事新一代移动互联网软件及相关领域的科技开发、产品设计、系统管理与维护、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在毕业5年左右达到如下目标:
1、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科学文化素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2、能够在社会大背景下不断拓展自身知识和能力,能够对计算机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关键因素进行统筹管理、有效控制,并能够考虑和评价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3、能根据计算机工程技术相关的标准、规范、政策、法规,运用工程数理基本知识和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知识,对复杂工程项目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胜任研发工程师、产品设计师等工作;
4、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适应不同角色,在团队中以独立或合作方式与国内外同行、客户和公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同工作,在团队中胜任技术骨干或组织、协调、领导角色;
5、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发现、分析与解决工作领域的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等核心问题,熟悉本行业国内外的技术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具备一定的工程创新能力;
6、具有国际视野和跟踪计算机领域前沿发展的能力;
7、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和适应岗位迁移变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技术,受到科学实验、创造性思维、从事研究与应用计算机的基本训练和企业实践锻炼。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计算机专业知识用于解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的移动软件工程问题;
2、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中移动软件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能够针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中的移动软件工程问题,设计解决方案,开发满足特定需求的软件系统或组件,并能够在设计/开发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的移动软件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能够针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的移动软件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平台、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计算机软件开发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计算机软件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计算机软硬件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能够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移动软件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理解并掌握计算机软硬件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核心课程
离散数学、Java程序设计、计算机组成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系统及应用、操作系统、软件工程、移动应用开发基础
五、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六、课程结构比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软件)专业课程结构比例表
课程平台 |
课程要求 |
学时数 |
占总学时比例 |
学分数 |
占总学分比例 |
人文社科课程平台 |
必修 |
368 |
17.42% |
22 |
12.94% |
选修 |
32 |
1.52% |
2 |
1.18% |
|
公共基础课程平台 |
必修 |
544 |
25.76% |
34 |
20.00% |
科学素养教育平台 |
选修 |
64 |
3.03% |
4 |
2.35% |
学科基础课程平台 |
必修 |
528 |
25.00% |
33 |
19.41% |
选修 |
64 |
3.03% |
4 |
2.35% |
|
专业教育课程平台 |
必修 |
336 |
15.91% |
21 |
12.35% |
选修 |
112 |
5.30% |
7 |
4.12% |
|
自主发展课程平台 |
选修 |
64 |
3.03% |
4 |
2.35% |
集中实践教学平台 |
必修 |
35 |
20.59% |
||
创新创业实践(课外) |
选修 |
4 |
2.35% |
||
必修课小计 |
1776 |
85.29% |
145 |
85.03% |
|
选修课小计 |
336 |
14.71% |
25 |
14.97% |
|
总计 |
2112 |
100.00% |
170 |
100.00% |
七、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本专业须修满培养计划中规定课程170学分,其中必修理论课110学分,选修理论课2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35学分,创新创业实践(课外)模块4学分方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