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两校区屋面防水及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6-11-18浏览:90设置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轻工业学院的委托,就郑州轻工业学院两校区屋面防水及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两校区屋面防水及维修项目;

1.2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605 。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郑州轻工业学院两校区;

2.2 建设内容:东风校区及科学校区的屋面防水及维修;

2.3 计划总投资:约351万元;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校区、科学校区各附属单位维修;

二标段: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校区、科学校区等屋面防水维修;

三标段:郑州轻工业学院西郊家属院屋面防水维修;

2.8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报名资格条件

3.1 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所需具备的资格

3.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第一标段: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第二、三标段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明),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近六个月内的证明);

3.2.3 投标企业须具有近三年(指2013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单项类似项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

3.2.4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严重违约、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3、2014、2015年度财务报告,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开始时间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 投标人可就对以上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项目经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项:

4.1 报名时间:2016年1118日至2016年112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与翠竹街交叉口企业总部基地32号楼2楼);

4.3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供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6年1118日至2016年112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与翠竹街交叉口企业总部基地32号楼2楼);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本。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9930分;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江河宾馆二楼大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 开标时间:2016年129930分;

7.2 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江河宾馆二楼大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同时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轻工业学院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5号

联 系 人: 石老师

联系电话: 0371-63556617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与翠竹街交叉口企业总部基地32号楼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73125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