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网络IP电话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务处 发布时间:2004-05-10 浏览次数:69


院属各系、部、处及二级学院:

近期,个别部门未经学院批准,购置了网络IP电话。请已经购置了网络IP电话的单位,于5月14日前,到财务处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者,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院资源管理委员会

财 务 处

2004年5月10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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