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下人员及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之八
发布部门:财务处 发布时间:2004-04-14 浏览次数:57


身份证收集工作即将结束,请以下人员及时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财务处财务科。否则,你将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和支取业务。

请大家相互转告、提醒。谢谢!

财务处

2004年4月14日

附:名单

102 梁卫华 0014670 正常 896 杨志波 0117440 正常

955 张云芳 0124548 正常

464 潘春阳 0062696 正常 980 张群发 0127433 正常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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