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第二周、第三周学术交流计划
发布部门:科技处 发布时间:2005-09-06 浏览次数:11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按照2005年学术交流计划安排,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单位落实本周应完成的学术交流计划、提前安排第三周学术交流计划(见附件),并落实上学期未能完成的学术交流活动,并将学术交流活动安排的情况提前报科技处。

科技处

200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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