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05-06 浏览次数:79


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办法(试行)》(郑轻院[2008]81号)要求,各单位需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的考勤情况,现有部分单位未能及时报送。请各单位考勤员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将本单位教职工考勤情况于57日下午6点前报人事处综合科。

人事处

2010 年5 月6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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