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各单位考勤情况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8-12-08 浏览次数:45


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办法(试行)》(郑轻院[2008]81号)的文件要求,各单位需每月4日前报上月的考勤情况,现有部分单位未能及时报送,请各单位考勤员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将本单位11月的考勤情况报人事处人事科。

人事处

2008-12-8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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