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南省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0-05-17   浏览次数: 19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河南省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豫政办文[2010]16号)要求,省政府应急办将进行省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遴选工作,现将文件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省应急管理专家组成立3年来,各位专家不辱使命,甘于奉献,积极参与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咨询指导作用,已成为我省应急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按照《河南省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关于“专家组成员每届三年”的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我省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进行换届调整。现就做好专家组成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领域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煤矿安全、交通安全、电力安全、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核与辐射、消防和资源环境安全等。

(三)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病、动物疫情和医学救援等。

(四)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反恐怖、民族宗教、经济安全、涉外事件和网络安全等。

(五)综合管理类:应急管理、法律和社会心理等。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

(二)推荐的专家以技术类专家为主,特殊行业可推荐行政人员。推荐的专家要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省内外领先的科研和技术水平,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理论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行政类专家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突发事件一线处置经验。

(三)关心应急管理工作,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办事公正。

(四)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组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三、推荐方法和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专家组职责和推荐条件,认真组织,切实做好专家组成员的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既可推荐现任省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也可重新推荐其他专家。

四、报送材料、时间要求

每一个领域可推荐1-2人,并于2010519日前将推荐专家个人简历及工作业绩(纸质一份)、省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纸质5份和电子文档一份)报科技处。省应急办将按程序提出候选专家名单,报省政府审批。

 

附件―省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推荐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科技处

20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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