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一、第一次校内预审项目材料提交情况通报
为做好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科技处
2009年
11月
13日
发布了“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校内预审的第一轮通知”。通知对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校内预审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通知精神,有关院系能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但申报工作中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亟待解决,具体申报项目校内预审材料提交情况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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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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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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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第一稿电子文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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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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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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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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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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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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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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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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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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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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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组织第一轮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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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系、思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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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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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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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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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专家辅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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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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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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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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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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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组织第一轮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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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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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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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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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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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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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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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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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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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关院系尽快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准确的申报人联系电话、手机及E-mail,以便专家审核。
另外,科技处在
2009年
11月
13日
通知中要求,各院系学术委员会要组织专家对本院系申报的项目逐项进行论证与指导,要求至少组织两轮以上的专题论证与指导会,希望有关院系尽快将新的会议具体时间安排于
2010年
1月
8日
前通知科技处,科技处将派人参加每一轮的论证与指导会,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二、第二次预审时间要求
各单位将第一稿修改后的申报材料(其中2010版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1份纸质稿和1份电子稿)于
2010年
1月
20日前
统一上报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第二次预审,并于
2010年
3月
1日前
将申请书预审意见反馈申请人进行再修改。
三、注意事项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2.申报项目学科分类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和学科分类只填写中文,不必填写代码。申请者的承诺中,申请人要自己签名或签章。
3.课题研究时间从
2010年
7月
1日
算起。
4.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5.请务必使用2009年12月新修订的(2010年试行版)《申请书》和《代码表》,特别是《课题论证》活页;在受理申报时,凡使用旧版《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者,一律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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