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下列我校教工配偶需提供配偶双方身份证复印、结婚证复印件、购房收据复印件,并在四张复印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会计科盖章),于本周五前送到经三路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7号柜台李翠华老师处,以免影响公积金的提取。
赵红都(传奇故事文化传媒公司)陈静(信达国际贸易公司)石慧娟(河南工业学校)
联系人:李雪峰电话:63556506
财务处
2013-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