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办理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5-11-05 浏览次数:562

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与11月6号前交到财务处东二楼132房间。否则,无法办理公积金手续。

樊江磊 曹阳(机电学院)刘磊(建工学院)李萌 史苗苗 耿尧(食工学院)王建浩(艺术学院)

陈明(软件学院)罗冰(经管学院)张晓云(人事处)刘娣(宣传部)徐晋(计算机学院)

联系人:李雪峰

电话:63556506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财务处

2015-11-05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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