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引进博士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6-11-15 浏览次数:1880

根据郑州市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增长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提高未享受校内房源引进博士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提高未享受校内房源引进博士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0元。

二、发放办法

人事处会同国资处审核、确定发放住房补贴人员名单,财务处按照有关规定按月发放。

三、执行时间

201671日起执行,20167-201610月住房补贴差额部分予以一次性补发。

人事处

20161115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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