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延期答辩的通知
发布部门: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9-03 浏览次数:47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严格规范地进行了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质量考评。2023届毕业生中有部分同学因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问题,未能通过6月份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校针对这批学生拟安排延期答辩,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组织和要求

1.未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办理过延期答辩申请手续方可参加9月份的延期答辩。

2.指导教师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审核。各相关指导教师应严格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做好相应指导,并重新提交最新版论文进行查重检测。

3.各相关学院教务员负责审核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结果,查重检测结果应满足学校要求,方准许参加答辩。

4.各学院负责组织延期答辩。

5.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和教务处将安排检查组对各学院延期答辩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6.答辩日程安排:

1911日(第二周周一),完成所有参加延期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查重检测工作。

将本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延期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及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在答辩前公布。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答辩工作。

2913日(第二周周三)前,安排通过查重检测的学生参加延期答辩。答辩过程应符合答辩程序要求,相关过程材料齐全,答辩记录完整规范。

3914日(第二周周四)下班前,延期答辩成绩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科学校区办公218)。

二、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规范化要求

1.各学院应保存好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文档电子版。

2.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文档纸质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附件 延期答辩学生成绩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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