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校级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设备处 发布时间:2004-11-10 浏览次数:58


各校级重点实验室:

我校首批重点实验室经过三年的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和重点管理,已建设期满,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1、总结阶段(11月11日―20日)

要求: 各重点实验室按照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建设要求进行认真总结,并将重点实验室建设总结报告(对三年来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实验室管理、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人才培养和引进、对外服务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送设备处实验室建设科。

2、验收阶段(11月22日―24日)

学校专家组采取听取重点实验室总结汇报、实验室现场考核、查阅相关资料等多种方式对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设备处

2004年11月11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