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3年教学工作会议代表的通知根据学院研究决定,学院拟于四月底召开教学工作会议,为使与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和民主性,请各单位按要求选派会议代表并填写推荐参加会议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范围
1. 院领导;
2. 系(部、分院)党政领导;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由各系推荐);
3. 系(部、分院)三分之一教师代表;建议高级职称人员全部参加(由各系推荐);
4. 学院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后勤集团、科工贸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建议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等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5. 学生代表(由学工部推荐,建议每系2名);
6. 特邀代表(由学院推荐)。
二、推荐表
推荐表附后。
三、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推荐范围组织代表团或推荐参加会议人员,并按会议代表推荐表格式填写,于4月11日前将教学工作会议代表推荐表报教务处教材科。
教务处
200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