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实验开设记录本》等材料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3-03-13 浏览次数:166


关于领取《实验开设记录本》等材料的通知

各系(部、分院):

为使实践教学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开设、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设备使用情况等教学档案材料的记录与存档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到实践教学管理科领取《实验开设记录本》、《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实验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表”。

教务处

2003年3月12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