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按照学院要求,今年在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进行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实行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考核实施办法见郑轻院[2002]125号文。现就教学综合考核说明如下:
1、申报副教授以上技术职务者须认真、如实填写附表一。附表一用于反映申报者教学和教研的总体情况,供系督导组和院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评教时参考。教学工作量情况应另附页按学期列出。
2、附表二为学生评教表,工作已完成。
3、附表三供系级督导组(或系级申报技术职务推荐小组)使用。
4、要求系一级的考核结果(分数)连同附表一于9月17日之前交教学科。
5、院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考核以及最终综合考核结果在9月20日前完成。
教务处
20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