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好工人技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7-07-05 浏览次数:323


  根据河南省《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工人技师聘任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凡参加河南省人事厅工考中心考试,已获得工人技师证书,且从事的本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可到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汇总后,于 2007 7 6 日报人事处。
  附: 1 、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工人技师聘任工作暂行办法
    2 、工人技师岗位聘任表
郑州轻工业学院人事处
2007 7 5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