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HANCET)的通知
发布部门:科技处 发布时间:2007-09-11 浏览次数:97


校属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外〔2005〕74号)要求,现将2007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HANCET)支持高等学校教授、博士、留学归国人员和其他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重点是青年学术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进行创新研究。
2、申报领域。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3、申请人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且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正在承担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项目和入选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5、申请者的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各二级学院(系、部)学科建设所确定的研究方向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应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和评审,着重从所申请项目是否符合河南省科技发展规划、创新性、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所确定的研究方向等方面进行论证。对论证和评审通过的申请者签署意见并排序后上报科技处。
3、学校拟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系、部)推荐的项目进行论证,并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要求
1、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申报指标尚未确定)。因此对各单位的名额分配如下:凡具有硕士点的二级学院(系部)各2项,其它二级学院(系、部)1项。
2、同等条件下,今年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者优先。
3、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推荐的项目申请者,应根据学校评审会专家意见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定稿后上报科技处,同时上报电子材料。
4、时间要求: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的ppt(电子版,限定在10分钟以内)于9月14日前上报科技处。
科技处
2007年9月11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