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教育教学方面奖励的通知
发布部门:院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5-07-25 浏览次数:87


校属各单位:

1、各单位要就建校以来获得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进行认真统计,不得漏报;拿不准的全部上报。

2、“何类奖励证明”一栏中,请在选项下划线选择。

3、各单位务必于26日下午6点前将统计表、奖励文件复印件、奖励证明复印件(照片)、获奖相关照片及其它相关资料一并报到院长办公室,并把统计表以电子版发到院办信箱(yuanban@zzuli.edu.cn)。

附:奖励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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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