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慢性病治疗的通知
发布部门:校医院 发布时间:2005-02-28 浏览次数:91


全体参保(医保)职工:

接省医保中心通知,2005年上半年的慢性病申报工作将在3月进行。凡患有医保规定范围中的15种慢性病的职工,可于近期到有关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申报材料,并于3月20前将本人的申报材料送至校医院,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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