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借用公款应及时办理报销结算手续,核销借款。逾期不还的,单位将扣除借款人工资、酬金冲抵借款。拖欠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下老师的借款已经逾期,请及时办理报账或归还借款。否则,将按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凡有借款未还的老师,请及时办理报账或归还借款。我处将定期公布借款逾期人员名单。
财务处
2013年5月2日
借款逾期人员名单
彭诗金 曹阳 沈高峰 陈鹿民 陈晓雷
费致根 王晓辉 苏春瞳 王治
闻英 吴蓓蓓 高金伟 高亮
耿军晓 江泳 李和畅 李一浩
黄志勇 周立明 邹东尧 黄莉伟
借款逾期名单持续减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