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办理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5-29 浏览次数:365

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并与531号前交到东二楼132房间,以免影响办理公积金手续。

杨鹏(物理系)常化文(计算机)迟雷(食工)蒋钰(数学)

联系人:李雪峰电话:63556506

财务处

2013-05-28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