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年终将至,按照财政厅等上级部门要求,现将年终报账事宜通知如下:
1、年终报账时间截止12月25日。
2、针对部分老师仍有公务卡启用前票据未报销情况,请老师们于年终前清理手中票据,尽快到财务处报销。2014年对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内而不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的,财务处不再予以报销。
3、请有教育厅、科技厅科研经费的老师加快项目支付进度(2013年项目部分见附件1),省财政厅对于当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超过6个月的未使用的将予以收回。
4、请与下列到账经费有关的老师到财务处办理手续(见附件2)
附件1.pdf
附件2.pdf
财务处
201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