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按照接省财政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规定办理业务,同时省财政在省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设置限制,对学校申请的向职工本人借记卡划转公务报销资金和公务活动个人借款资金全部做退回处理。因此,从今日起,财务处只办理公务卡结算和对公转账报销业务,不再办理因个人垫付资金向职工本人借记卡划转资金业务。目前,财务处正积极与省财政厅联系,向省财政反映关于个人垫付资金业务的处理意见,请各位老师耐心等待省财政厅进一步通知。
财务处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