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办理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4-03-14 浏览次数:505

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并与318号前交到财务处东二楼132房间,以免影响办理公积金手续。

刘星 刘春平 李晨(外语梁萌 相启森(食工)岳凌宇 (化工)

程永帅(经管)肖丽(继续教育学院)罗雅雯(附属学校)

联系人:李雪峰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财务处

2014-03-14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