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垫付资金报销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4-03-17 浏览次数:1998

校内各院系,各部门,各位老师:

经过我校财务处与省财政沟通,并经省财政同意,财务处将集中解决公务卡改革前部分老师个人垫钱未能报销的情况。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报账时间:即日起至3月31日逾期不报销的不再解决。2014年4月1日起财务处将按照公务卡改革有关规定执行。

2、报账范围:(1)公务卡改革前个人垫钱无法报销;(2)公务卡改革后未能成功申办公务卡需要报销(含新进人员);(3)公务卡改革后应刷未刷公务卡。

符合财务处3月17日办公网所发公务卡报账说明中个人卡结算8种特殊情形的不在此范围,可以随时报销。

3、报账要求:各位老师报销时需发票手续齐全并提供相应说明。(1)报销属于公务卡改革前的业务,提供个人说明。(2)个人没有成功申办公务卡(含新进人员),提供院系证明。(3)公务卡改革后个人应刷未刷公务卡必须提供供应商无法刷卡的说明并盖章。特殊情况请直接到会计科咨询。

4、报销地点:东风校区东二楼会计科,科学校区经管楼106房间(每周一、三)。

由于时间短,请各单位、各院系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老师,也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谢谢各位老师的理解和配合。

财务处

2014年3月17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