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学科自评与学科学术带头人认定登记工作的安排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4-05-30 浏览次数:504

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了促进我校省级及校级重点学科的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我校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理顺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调动学科学术带头人与学术团队负责人的积极性,现启动我校2014年度校内各级重点学科的自评、学科学术带头人与团队负责人登记工作。

一、重点学科自评

1.参评学科

我校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13个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4个校级重点学科。学科名单见附件1

2.具体要求

各自评学科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科评估简况表》(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一份与电子文档于 2014 7 4 18:00前提交至研究生处。

参照国家学位中心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理工类学科、计算机类学科、艺术类学科、人文社科与管理类学科等不同类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学校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学科专家对参评学科进行评估,为全面、客观、准确把握我校的学科建设现状、优势与不足,进行学科调整、优化学科布局、促进特色发展提供重要依据。

二、学科学术带头人与团队负责人登记认定

学科学术带头人同时为其所在方向学术团队负责人,负责相应学科方向的学术团队、学科平台基地的建设工作。

1.登记认定范围

各级重点学科各个学科方向带头人与校级重点学科第一学科方向带头人,均需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团队负责人登记表》(附件4)。其中,省级重点学科第一学科方向带头人认定为学校学科带头人,其他方向带头人与校级重点学科第一学科方向带头人为学术带头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有学科建设的责任和义务,享受规定的学术津贴;校级特聘教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上岗人员中暂非各学科方向带头人者,认定为学校学科学术带头人与学术团队负责人,同时填写登记表,按规定享有相应的责权利。

2.具体要求

登记认定范围内的有关人员填写登记表,其所在学科第一学科带头人对登记人材料进行审核,其所在教学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登记人工作业绩及履行学科学术带头人与团队负责人岗位职责的工作思路、预期目标等综合评议推荐。登记表纸质文档一式一份与电子文档于 2014 6 20 18:00前提交至研究生处。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3627317

王老师 63556063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重点学科一览表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科评估简况表

附件3 2014年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科自评指标体系

附件4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团队负责人登记表

重点学科自评与学科学术带头人认定登记工作的安排.doc

学科建设办公室

研究生处

2014-05-30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