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办理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4-07-02 浏览次数:463

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与77号前交到财务处东二楼132房间。否则,会影响办理公积金手续。

杨阳 冯世全 王东琳(物理)马科 董宇 支欢欢 栗俊广 高辉(食工)宋勇超(经管)吴深 明五一 文笑雨(机电)李森 张单(电气)杜京京 杜俊平(化工) 刘晋 游保德(政法)李珍珍(数学)

联系人:李雪峰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财务处

2014-7-2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