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国家资助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6-03-02 浏览次数:775

各学院:

按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豫教资【20167号)通知:从201571日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国家资助。首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对象有三类:第一类是20158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第二类是20129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412月入伍实习、2015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高校毕业生;第三类是2013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学生。

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所需材料:

1、入伍补偿审批表-学生自行在征兵系统填写完成并打印;

2、招收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学院须审核无误);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并于3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补偿申请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图书馆一楼108室),逾期不再办理。

此项工作时间紧迫,请学院务必重视。

学工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32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