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开始启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5月15日前各学院(部)组织毕业答辩,5月底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学位授予,请各学院(部)按照日程安排做好各环节工作。
二、请申请答辩与学位的研究生按照时间安排提交材料,逾期不交人员视为放弃申请。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环节
|
主要工作
|
时间要求
|
责任人/负责部门
|
备注
|
信息采集
|
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yjsc.zzuli.edu.cn/s/68/t/97/p/1/c/3031/list.htm完善各环节信息
|
3月1日-3月31日
|
研究生、工作秘书
|
|
答辩预登记
|
下载答辩申请表,进行答辩预登记;交院系工作秘书处
|
3月8日前
|
研究生、工作秘书
|
逾期不再受理
|
院系审核交费情况并报送拟申请学位研究生信息汇总表(无欠费者方可进行以下步骤)
|
3月11日前
|
工作秘书、研究生管理科、培养科
|
逾期不再受理
|
申请答辩
|
申请人整理各培养环节表格
全日制:
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开题报告、中期筛选表、社会实践表、学习成绩单、学术活动册;
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开题报告、中期筛选表、专业学位实践计划表、专业学位实践总结表、学习成绩单、学术活动册。
非全日制: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学习培养计划表、学校课程考试及国家水平考试成绩认定表、转入学位论文阶段申请表、开题报告;
工程硕士: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登记表、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开题报告、中期报告。
|
3月11日前
|
研究生、导师
|
一式2份(4张A4纸以上的,一律A3纸双面打印订骑缝订)
|
院系审核申请人答辩资格:
1、学分完成情况;
2、发表论文情况;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统计表
3、各培养环节表格
|
3月11日-14日
|
研究生、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点长、工作秘书、培养科
|
审核通过可预答辩
|
提交学位论文保密申请
|
3月15日前
|
分委会、研究生、导师、工作秘书、学位科
|
A4双面打印订骑缝钉
|
预答辩
|
导师对申请人学位论文写出评语并修改论文
|
3月16日前
|
导师、研究生
|
导师对论文评议书一式2份
|
校内专家初审,提出修改意见,给出能否进行预答辩建议
|
3月17日-18日
|
校内专家、分委会、工作秘书
|
|
预答辩(预答辩情况记录表)
|
3月23日前
|
研究生、导师、分委会、工作秘书
|
一式2份
|
根据预答辩情况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意见交研究生修改论文
|
3月24日-26日
|
研究生、导师、点长
|
|
报送材料
|
以院系为单位报送论文电子版、预答辩情况记录表
|
3月28日前
|
工作秘书
|
|
论文检测
|
学位论文送审前进行重复率检测(总体和单章的重复率工科均不大于25%、其他学科均不大于30%)
|
3月28日-30日
|
学位科
|
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不参加本次论文送审
|
报送名单
|
报送正式参加答辩人员统计表
|
4月1日前
|
工作秘书
|
|
论文
送审
|
印刷简装学位论文(论文要求不出现学校、导师和研究生的相关信息,以编号替代)、硕士学位论文外审统计表及专家对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表
|
4月1日-4月4日
|
研究生、工作秘书
|
论文2本,统计表和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表(论文双面打印;其他电子版)
|
以院系为单位将外审论文统一报送学位科(同等学力、工程硕士由各院系找专家评审)
|
4月5日-6日
|
学位科、分委会、研究生及工作秘书
|
逾期不再受理
|
编排论文编号,打印统计表和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表(一式2份)、论文送审书、专家信函及2013级毕业研究生硕士论文盲审送审管理费
|
4月7日
|
学位科
|
统计表和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表(一式2份),其他视情况而定
|
学位论文送外校专家评审
|
4月8日
|
学位科
|
|
外校专家评审论文
|
4月9日-4月25日
|
外校专家
|
|
反馈专家评审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论文
个别论文二次送审
|
4月26日-5月6日
|
学位科、研究生、导师及工作秘书
|
|
证书及照片提交
|
同等学力提交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照片;在职工程硕士提交照片(含电子版。要求为同一底版数码照片)
|
5月6日前
|
同等学力研究生、在职工程硕士、工作秘书
|
照片蓝底大一寸两张
|
论文
答辩与提交
|
确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学位办备案
|
5月13日前
|
分委会
|
|
组织论文答辩
|
5月15日前
|
分委会、工作秘书
|
|
答辩记录、答辩情况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导师对论文评议书
|
5月15日前
|
工作秘书、学位科
|
|
学位
评定
|
整理上会材料:学位评定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分票)、评定委员会拟授予学位表决票(总票)
|
5月20日前
|
分委会、工作秘书
|
总票发电子版
|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全体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授予学位建议
|
5月20日前
|
分委会、工作秘书
|
|
按要求修改论文,调整学位论文格式并印刷装订;
在线提交电子版论文;
全日制学生登陆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462进行学位授予电子信息采集
同等学力登陆(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完善信息
以院系为单位报送:
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
学位授予个人电子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
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
5月20日前
|
研究生、工作秘书、图书馆、学位科
|
论文一律双面打印且胶印,格式严格按郑州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学位申请及评定书A3纸双面打印,订骑缝钉
|
院系做校评定委员会汇报PPT材料
|
5月25日前
|
学位科、工作秘书
|
|
学位
授予
|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学位授予并发布学位授予决定
|
5月底前后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
打印学位证书,发放学位证
|
6月中旬
|
学位科
|
|
档案整理
|
整理研究生教学档案及个人档案
|
6月中旬
|
院系工作秘书、研究生管理科及学位办
|
|
|
研究生处
2016-3-3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位申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