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图书借阅期限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图书馆 发布时间:2003-07-01 浏览次数:30


近来不断有读者问:暑期前所借的图书是否可在暑期开学后还,现答复如下:

凡暑期期间超期的书刊资料,于开学后第一周内归还的不计超期,自第二周起来归还的累积计算超期,将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图书馆

2003年7月1日

图说轻工大

热点新闻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