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要求报送学术交流统计情况材料的通知
发布部门:科技处 发布时间:2004-09-06 浏览次数:18


各系部、学院:

按照学院评估工作要求,请报送以下有关材料:

1.2002年以来教师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的情况;

(参加会议的通知复印件、论文或论文集的情况)

2.2002年以来承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情况;

3.2002年以来有关专家、学者来我院进行讲学、学术交流情况。

请于本周四前将上述统计材料报科技处

科技处

2004.9.6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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