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开放实验教学工作量及总结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4-06-22 浏览次数:3


各相关系(分院):

本学期开放实验教学工作已基本结束,请开展了此项工作的系(分院)参照《开放实验室工作总结表》认真总结,上报相关工作量。并对下学期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做好安排。

开放实验工作量及总结请于2004年6月2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2004年6月22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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