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实验室开放记录本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4-03-24 浏览次数:12


各系(部、分院):

为了规范地管理我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真实记录实验室开放情况,教务处统一印制了《实验室开放记录本》,请以系为单位尽快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领取。

凡实验教学计划表(红表)以外的实验教学活动(实验或上机)均应按要求在实验室开放记录本上予以登记。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毕业设计(论文)。

2、课程设计。

3、实验预习。

4、重做实验。

5、配合教师科研项目。

6、本系公布的实验室开放项目。

7、学生自己设计的实验项目。

8、对外服务项目。

9、其它。

教务处

2004年3月24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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