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教师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3-11-11 浏览次数:12


各系(部、分院):

为了使教学质量年活动开展得更有成效,结合期中教学检查,教务处决定于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分在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各系(部、分院)教师代表座谈会,就学院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等问题进行座谈。要求每个教学单位派4位代表参加,其中教授、副教授、讲师(或助教)、实验室技术人员各一名,请将名单填写在表中(见附件),于11月12日下午5点前交至教学科,并请通知本单位代表准时到会。

教务处

2003.11.11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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