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东风路4号院16号楼职工个人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
发布部门:后勤保障处 发布时间:2007-05-14 浏览次数:136


我校东风路4号院16号楼职工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发放职工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07年5月15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6:00
二、发放地点
后勤保障处综合科(西四楼103房间)
三、领证手续
1、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办理领取手续,一律不得代领。
2、领证时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郑州轻工业学院房改办(代章)
2007年5月14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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