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河南省省直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收据》的通知
发布部门:后勤保障处 发布时间:2007-03-20 浏览次数:85


根据房改政策和学校安排, 房屋产权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购房收据到学校财务处会计科办理退款及换领购房发票手续,目前大部分房屋产权人手续已办理完毕,请以下人员于3月21日前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退款及更换《河南省省直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收据》手续,以免影响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财务处
后勤保障处
20067年3月20日
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赵丽宾 徐丕鉴 宋文顺 宁芙 沈灵宝 耿勇杰 王公真
齐发兆 段勇 叶向红 刘云 毛多斌 尹志刚 慎金凤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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