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学位人员和青年教师住房安置通知
发布部门:后勤保障处 发布时间:2005-01-20 浏览次数:31


为了妥善解决新进博士学位人员和青年教师的住房安置问题,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发展要求,逐步实现住房市场化目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印发《郑州轻工业学院30号楼分配办法》和《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教师住房安置暂行办法》,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后勤保障处

2005年1月20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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