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1-05-06 浏览次数:87


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办法(试行)》(郑轻院[2008]81号)的要求,各单位需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的考勤情况,现有部分单位未能及时报送,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各单位考勤员务必于56日下午6点前,将本单位教职工考勤情况及请假手续报人事处综合科(办公楼302)。

人事处

2011 年5 月6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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