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教育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06]3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按照上级要求,我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指标1名。
                   
                   
                      二、推荐对象
                   
                   
                      在我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三、推荐办法
                   
                   
                      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学校研究决定的办法。由申请人向所在部门申报,经各院(系、部)研究、公示后,报学校人事处。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报学校研究确定人选,上报省主管部门。
                   
                   
                      四、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使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具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科技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绩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务必于2006年6月15日前由各部门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63556050。
                   
                   
                      (二)材料要求
                   
                   
                      1、申报人所在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专家情况登记表》15份。必须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其中“主要突出贡献事迹”一栏填写字数不得超过150字。(登记表见附件)
                   
                   
                      3、2001年以来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5份。
                   
                   
                      4、2001年以来论著封面、扉页、目录和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5份。
                   
                   
                      5、目前在研项目立项通知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5份。
                   
                   
                      6、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
                   
                   
                   
                                                     郑州轻工业学院
                   
                   
                                                     200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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