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落实机关文明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优美、和谐的工作环境,树立机关文明形象,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机关党委“文明科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委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科室”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创建范围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的科室。
三、“文明科室”标准
(一)环境优美
1、室内卫生保持良好,室内无烟,物品摆放有序。
2、工作人员着装得体,端庄大方。
(二)作风优良
1、科室人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学风优良。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廉洁纪律。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服务优质
1、制度健全、办事流程清晰公开,工作效率高。
2、接待热情、用语文明、服务意识强。
3、主动配合、相互支持、认真落实《机关部门工作首问负责制》。
(四)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
1、工作人员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被纪律处分的。
2、出现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案件的。
3、科室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
4、因工作人员的原因影响学校声誉并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人员受到作风监督举报,经调查属实的。
四、创建程序
1、科室申请。“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机关各科室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文明科室”标准进行申请。
2、支部推荐。各党支部根据所在部门科室申请情况向机关党委推荐1个科室开展“文明科室”创建,并填写《机关党委“文明科室”创建申请表》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
3、机关党委审核。机关党委“文明科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支部推荐的科室进行审核。
4、科室创建。各科室按照“文明科室”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5、组织评选。机关党委“文明科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分标准,采取一定形式对创建科室进行验收,并按一定比例授予“文明科室”称号,颁发“文明科室”标牌。
6、动态管理。“文明科室”实行动态管理,机关党委负责对授予“文明科室”称号的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
五、工作要求
1、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文明科室”创建活动,做好思想发动,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为推动我校 “文明校园” 创建工作作出贡献。
2、机关党委“文明科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了解各科室创建情况。通过适当网络方式了解群众满意度情况,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对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归纳、提炼、总结和宣传,注意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机关作风不断加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机关党委“文明科室”创建申请表
中共18新利直播 机关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