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进程表已初步安排,为了尽快准确地落实教学任务,并尽可能减少变动,请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认真核对并提出修改意见。
具体要求如下:
1、各院(系)教务员应根据培养计划认真核对进程表,主要查看实践环节的周数、周次是否合适。
2、对使用制图教室的课程设计,需注明专业班级、人数、具体时间段、教室个数及座位数等信息,以便学校统一安排。
3、若实践教学任务跨院(系),相关院(系)应特别注意核对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周数、周次。
4、对小学期,除确定周次外,还应提交教学大纲和详细的运行方案或安排计划。
5、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应严格把关,统筹考虑实践环节的周数、周次。
附件:
教务处
201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