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3-06-17浏览:681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推动实施科技开放合作工程,河南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我省各类创新主体与省外(含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或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条件

(一)项目符合产业、技术政策,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急需的关键技术领域。

(二)项目技术先进,其实施对我省相关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产业技术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意义重大,能够显著提高相关领域的创新能力。

(三)项目产业化前景广阔,预期有比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项目以实施单位投入为主,投资结构合理。

(五)项目应有明确的实施期限和具体可考核的绩效目标,一般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重点以上项目不超过3年。

(六)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本计划立项支持项目申请企业(事业单位按项目主持人),要对近两年(20122013)内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包括各类科技计划、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工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支持的研发项目等)情况进行报告,并区别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所承担项目已经完成的,请提供结项或验收证明;项目正在实施的,要对该项目与本次申报项目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做出具体说明,并请提供原项目申报书。未如实报告已承担项目情况的,经查实后,一律按重复申报处理。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企业属于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主要进行合作研发、合作转化成果的项目实施单位,应有由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人员领衔的研发队伍,建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或者对外合作平台,具有长期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备联合研究或开展成果转化的能力。

(二)双方单位有实质性合作,主要进行合作研发、合作转化、引进技术成果的项目,合作特色要鲜明、有合作协议、已开展实质性合作。合作方技术优势突出。合作成果知识产权明晰。

(三)申报单位已承担省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项目,截止本次项目申报时逾期未结项或应验收未验收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各类对外合作平台由依托单位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申请书》【含附件,主要有合作协议书(含技术合同额)、技术情况证明文件(包括科技奖励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所有附件材料与申请书装订成一本】;

(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及其附件;

(三)《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四)《2013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有关申报材料格式可登录河南科技网(http://www.hnkjt.gov.cn/)和河南省财政厅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9012/xmgl)下载。《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申请书》(6)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1份)分别装订,连同《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2013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汇总表》及所有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单位由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申报材料应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由省科技厅受理并汇总。

项目预算实行网上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9012/xmgl,具体操作见网页内操作说明栏),经市、县财政、科技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和报送。
各省辖市今年科交会期间上报的签约项目要优先推荐。

六、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13 年6 月20

项目预算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13620
联系电话:63556283电子邮箱:kjc-jhk@zzuli.edu.cn

附件:

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汇总表.xls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申请书.doc项目申请书.doc

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xls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3.xls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doc预 算 申 报 书.doc

科技处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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