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科研工作量计算中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时间:2013-11-20浏览:561设置

校内各有关单位:

科技处在2012年度的科研成果登记和核对工作中发现部分教职工将在非法期刊、或通过论文发表中介机构在正规刊物的增刊、套刊上发表的论文作为科研成果提交科技处。为加强学校学术风气建设、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以及确保2013年科研成果登记和工作量计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要求如下:

1、要求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2013年度科研成果申报的中文期刊集中复查核实是否为非法期刊(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为准)或正规刊物的增刊、套刊;对每一篇中文期刊论文均要求提供三大检索网站数据库(同方、万方、维普)提供的论文检索页,各单位在教职工本人声明学术成果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对有疑问的成果要进行认真审查,未经查实的,不得将有疑问成果上报科技处。对由于出版时间短,三大检索网站不能检索的需要对发表论文的出版社期刊网站检索;还不能检索到的需要提交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证明书。对无检索页又无证明书的论文科技处今年暂不予计算科研工作量,待明年提供检索页后按照今年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补登。特别关注与期刊的出版周期与新闻出版署出版周期是否相同,或同一期分上、中、下等各种形式出版的论文。科研论文发表在非本科院校(职业学院、专科学校学报和民办大学)学报、游离于版权页外论文、字数不足2000字的论文或论文页数不超过1页的论文等不予登记,同时不予成果公报。

对于会议论文不符合学校规定(一期多篇或年度累计超过三篇等)的不予登记或补录。

2、科技处近期要将2013年度已经完成现场核对各单位科研成果汇总表反馈给各二级单位,要求各单位在显著位置公示一周。机关各单位到科技处核对。

3、欢迎我校广大教职工关注2013年科研成果登记和工作量计算工作,积极举报各种学术不端行为,或提供举报线索。

对上报科技处的非法期刊(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为准)或正规刊物的增刊、套刊论文、一稿多投(包括文章主体内容相同,以中文和英文同时发表或在英文期刊和会议论文集(含三大收录)上同时发表))、抄袭或造假等各种虚假成果,一经查实将按照郑轻院[2009]49号文件《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63627286,63556921

举报信箱:keyanchu@zzuli.edu.cn

4、请各单位在201311258:30前科技处去本单位核对工作量前向科技处提交加盖本单位签章的书面核对意见,同时提交各位教职工提供的符合要求的论文检索页或证明,并在每一份检索页或证明上签章。

科技处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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