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和河南省科技厅和财政厅《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管理规定》(郑轻院[2009]49号)文件基础上,学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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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