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部:
2002年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条件
1、 参评成果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利于推进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2、 研究成果应针对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对省委、省政府和各级领导机构决策的形成或重大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3、 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可操作性强,在实践中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 参评成果完成时间为2001年元月至2002年7月。
二、 参评范围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评:
1、 进入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研究成果;
2、 区域、企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及科学论证;
3、 对企业改革和完善管理方面具有创造性贡献和较高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4、 其他理论联系实际,有创新、有建树,具有先进的科学水平和很好实用的,应用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研究成果,如:著作、论文、专题研究、调研报告等(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
三、 申报要求
1、 申报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可下载),并将评审表、研究成果、以及附件(包括进入决策情况、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出版和发表情况、有关专家鉴定意见等)一式11份(分装)于2002年7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
2、 每项研究项目限申报5人(包括项目主持人)。
3、 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联合申报。
4、 凡在申报前有争议而未解决的项目、已申报或准备申报其它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本奖。
5、 每项参评成果需交纳200元评审费
注:“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为省级奖,本届评委会将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视具体情况,酌情设立荣誉奖和优秀奖。望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科研处
200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