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二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02-05-14浏览:22设置



郑州轻工业学院二OO二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合理配置毕业生资源,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1.我院200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2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豫政【2002】15号)精神为依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国家宏观调控、学校和各级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指导,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发挥以高校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服务、指导和调节作用。

2.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将继续坚持“对国家负责”和“对毕业生负责”的一致性原则,继续推行和逐步完善“国家宏观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引导、鼓励和教育毕业生面向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走艰苦创业、科技创业、自主创业的成才之路。

3.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具体办法

1.国家计划招收的并轨生和高职生就业实行以学校为主导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根据地区发展需要,自主择业,河南生源毕业生择业期为2年,省外生源毕业生择业期以其生源省的政策为准;

2.国家计划招收的并轨毕业生和高职生,在上报建议就业方案前未落实到具体单位的或协议手续不全者,毕业时均发给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分别按各省、市(区)要求全部派回生源所在地,档案和户口关系随转,由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推荐就业或自谋职业。具体情况如下:

(1)无具体就业单位的非河南省生源毕业生将按照其生源省(市、区)要求直接发给其《就业报到证》,介绍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档案和户口关系随《就业报到证》迁转,其就业办法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派遣后如需要改派,必须经原报到单位同意(出具退函)和接受单位同意(出具接收函),向学校提出申请,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重新派遣。办理改派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即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

(2)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河南省生源毕业生在毕业时均发给《就业报到证》,并注明择业期限,介绍到生源所在地级市或地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和户口关系随《就业报到证》迁转,其就业办法按当地的相关政策在规定的择业期限内自主择业,并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报到手续;若在择业期内需跨省、地市就业的,不再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即原报到单位)同意,直接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3)若确系特殊原因,需要把户口和档案暂时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本人必须写出详细书面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保证书,交所在院(系)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对原籍在河南省的毕业生到西部和其他地区就业的,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和档案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转回原籍,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4.结业生国家不负责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学校可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有用人单位接收可以发给《就业报到证》,无单位接收则由毕业生本人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其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5.参加“双选”的毕业生须使用由学院统一编号后下发的《协议书》和《推荐表》;若根据地方要求必须使用该地方协议的,毕业生在上交《协议书》时,必须连同原学院下发的三份《协议书》一起上交,否则不予纳入就业方案。

6.根据河南省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审核程序,国家和省重点企业及县以下单位接收毕业生,经企业人事部门或县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即可列入就业方案并办理就业手续,不再经市地就业主管部门审批。

7.认真贯彻优生优荐的原则,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校将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帮助其就业。

8.2002年我院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时间原则上为2002年5月20日。毕业生所签订的《协议书》必须在上报建议方案前上交到所在系党总支,由各系党总支副书记统一送交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

9.为保证就业工作的严肃性,凡申请补办就业《协议书》或在上报方案后要求调整方案的均按违约处理;调整就业方案的必须有原签约单位的退函和待调整单位的接收函。就业方案下达后,按就业方案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10.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一号,不得私自转借他人,否则学校将追究当事双方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实施办法由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郑州轻工业学院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OO二年五月八日

图说轻工大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