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使用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2-09-26浏览:8设置



各系(分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一些师生的反映,往年部分学生在奖学金使用中存在着一些不良的现象:有些获奖者用奖学金请本宿舍、本班级同学吃饭“还人情”;部分学生甚至向获奖者索要“好处”;部分困难生获奖者迫于情面拿原计划贴补生活的奖学金来请客;有个别的学生请客吃饭一顿的花销几乎用掉了所得奖金的一半。目前,我院2001-2002年度奖学金评定刚刚开始,据了解,少数学生已经许诺获奖之后请客吃饭,在广大师生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防止这些不良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学生工作部(处)提出以下要求。

一、根据我院“学生奖贷学金和资助困难学生经费的管理规定”的要求,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学生干部、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各项单项奖获得者、先进班级体等,奖学金应及时发放到获奖学生本人手中,不得挪作它用。

二、国家的教育方针确定了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体目标。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是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成才,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和创造才能,以保证我院培养新世纪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骨干人才目标的实现。要坚决杜绝在奖学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现象,不得轮流坐庄、奖金均分,获奖同学不得利用奖学金请客吃饭,其他同学不得向获奖者索要钱物。

三、对获得奖学金的困难学生,各系应了解其奖金的使用情况,要保证奖金作为其学习、生活的费用。

四、教育引导学生提高文明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营造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氛围和文明健康的风气,引导获奖者把奖金用于学习和自己的生活,作好使用计划。

五、各系(分院)要在评选工作开始的同时把上述要求传达给全体学生,并将宣传和教育情况及时反馈学工部(处)。对于违反要求的,要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要严肃处理,彻底杜绝奖学金评比和使用中不良现象的出现。

学生工作部(处)

2002.9.26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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